0790415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
0810126第二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
0811019第二屆第九次理事會議修正通過
0891021第五屆第四次理事會議修正通過
0950115第六屆第13次理事會議修正通過
1001120第八屆第2次臨時理事會修正通過
1111030第11屆第12次理事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為鼓勵會員子女爭取更優秀成績,以服務社會,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乙次,所需經費由本會事業費支用。
第三條:本會獎學金以每學年度成績訂定,各組名額及獎金金額如下:
●大學、專組:15名,每名1,500元,獎牌乙面。
●高中、職組:15名,每名1,200元,獎牌乙面。
●國 中 組:15名,每名1,000元,獎牌乙面。
第四條:凡合乎下列條件,在政府核准之公私立院校就讀之會員子女均可申請
(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但每戶以一人為限。
1.本會所屬會員為準。
2.各項成績標準:
(1)全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80分以上
(2)全學年度操行成績總平均達甲等或80分以上,高中職等無操行成績
評等者,請於申請表「操行評語」欄位中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
(3)全學年度體育成績總平均須達75分以上,當年度無體育成績等第者
,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3.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4.在教育機關核准具有學籍的空中補校就學及其他立案學校夜間部就
讀之會員子女,其金額比照相等學校辦理(但限制無職業者)。
5.五年制專科學校,其獎額標準認定如下:
(1)一至三年級比照一般高中(職)標準辦理。
(2)四至五年級比照大專院校標準辦理。
第五條:符合條件惟申請超過預定名額時,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各組獎金可互通
第六條:凡欲申請獎學金者應檢附下列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 (2)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成績單分數非百分比者,需另
檢附等第制 GPA 成績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3)戶口名簿影本(不同
戶請另備) (4)會員印章 (5)在學證明書(學生證影本需加蓋現註冊章)
第七條:本獎學金每年申請乙次,申請日期視工會作業受理日期為準。
(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或審查時予以刪除)。
第八條:前項各組獎學金由理事會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於會員代表大會頒獎。
第九條:獎學金每年於辦理完畢後應將款項收支情形提出理監事會報告。
第十條:本辦法可視每年經費狀況及實際需要修正,經理事會研議通過後實施。
112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11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10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9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8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7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6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5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4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3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2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 101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錄取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