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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 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臺南市動力車輛產業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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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機車檢修實務基礎班第0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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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點:台南市南區中華西路1段150號1樓 上課地點:台南市南區中華西路1段150號1樓(動力工會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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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採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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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目標 |
緣由:1.因應機車修護產業人才短缺,協助產業訓練基層人員技術提 升與人才斷層銜接需求。 2.面對社會變遷、職場環境的變化、產業結構發展,培訓多元 就業技能。 3.滿足勞工職業生涯規劃發展,厚植就業技能及提升職場競爭 力。 學科:能查詢並理解有關機車修護專業知識。 技能:使其能從事機車引擎、電系及底盤傳動系統檢修相關工作,並 達到丙級機器腳踏車修護技術士以上技能水準。 品德:1.可建立修護技術持續改善的精神。 2.能尊重並肯定機車修護技術的專業性。 3.確保整體工作績效並具備專業素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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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大綱 |
課程進度內容 |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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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保養項目須知說明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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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二行程、四行程、噴射機車電瓶、火星塞(檢查、測量、更換)後照鏡更換、基本手工具操作使用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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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排氣管、後土除更換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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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前、後輪胎拆裝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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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煞車系統說明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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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碟式煞車卡鉗、煞車油(檢查、更換)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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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碼錶齒輪、碼錶線(檢查、更換)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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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大燈、方向燈、煞車燈(調整、檢查、更換)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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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CVT皮帶變速系統說明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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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CVT皮帶變速系統(檢查、更換)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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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機車鼓式煞車拉桿、拉桿座、後視鏡座(更換)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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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三陽、山葉噴射機車噴油嘴、節流閥、燃燒室清洗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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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或農民身分之 在職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 外國人、 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項、四規定之單一中華籍無戶籍 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人且依 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項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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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
招訓方式:1.本會官網.FB宣傳2.發函本會會員3.郵寄招生簡章予曾 參加本會自辦教育訓練課程之學員…等等。遴選方式:1.於臺灣就業通完成報名經承辦人員以簡訊通知,於三日內繳齊相關資料及費用者優先錄取;逾三日未繳交相關資料及費用者,視為自行放棄,再備取學員遞補。2.報名人數若超過核定人數則以從事本業相關基層技術人員為優先錄取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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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訓人數 |
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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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迄日期 |
104年02月22日起至104年03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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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上課時間 |
104年03月22日至05月03日(每週星期日) 上午9:00-12:00及下午13:00-17:00上課,共計4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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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師資 |
姓名 |
專業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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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欽 |
研發汽車電腦診斷儀器、開發機車診斷儀器及測試、機車修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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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欣 |
電源電路設計、AC/DC馬達控制設計、電動工具修理、機車修護、電動機車修護、乙/丙級證照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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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孟宗 |
機車診斷儀器研發及引擎測試、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機車修護、乙/丙級證照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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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冠龍 |
電機修護、機車修護、乙/丙級證照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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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皇瑞(助教) |
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檢查、機車修護、乙/丙級證照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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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9,0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補助$7,2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80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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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納練費用,但因個人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單位最 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已開訓但未逾練總時數1/3者,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手續用或於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 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 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 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手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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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 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 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 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 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 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 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 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經費補助者(勞保投證號前2碼數字 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 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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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聯絡專線:06-2635349 聯絡人:余莉麗 傳真電話:06-2635349 電子信箱:tainan.pviu@msa.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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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雲嘉南分署】 電話:06 -6985945 分機 1422 http://yct168.wda.gov.tw/ 電子郵件: yct@wd a.gov.tw 傳真: 06 -6985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