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10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
※受理申請期間:
1.臨櫃申請時間:104年1月16日至1月30日止
(每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星期六、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網路申請時間:104年1月16日至1月30日止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3.郵遞申請時間:104年1月16日至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申請機關: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詳細地點請查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辦理。
※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1.臨櫃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相關文件(參照本公告
事項第五點),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2.網路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
(http://www.landbank.com.tw)/10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
3.郵遞申請: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
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
※申請貸款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但已請領老年
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1.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2.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十五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04年1月30日止)。
3.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4.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應檢附相關文件:
1.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2.被保險人印章
3.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二份
,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一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貸款內容:
1.辦理總額度:新臺幣(以下同)二百億元為原則。
2.貸款額度:每一被保險人最高貸款金額十萬元。
3.貸款期間:三年。
4.貸款期間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百分之一點六七,嗣後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報勞
動部於每年一月及七月第一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
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5.還款方式:前六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七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由借款人
之土地銀行存款帳戶按月扣繳貸款本息。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且被保險人每人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104年度勞工保險紓困貸款申請書」請逕向土地銀行索取,連絡電話02-2314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