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補助申請條件、流程及登入網址 1.109年已申請者不須再申請,勞保局6/4直接撥款或寄發支票(之前申請過要寄發支票者)。 2.110.4.30之前加保,且仍在保中。108年所得在40萬8000元以下者。 投保薪資24000以下者,補貼3萬元。 投保薪資25200以上者,補貼1萬元。 3.申請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na_gsp_login.jsp 4.申請方式健保卡加戶口名簿戶號或是使用自然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