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成衣服飾整理加工業職業工會 重陽節敬老活動辦法

 

一、宗    旨:

    為宣導社會倫理道德及發揚敬老尊賢之美德為目的。

二、對    象:

    ()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其本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均可。(純會員不能申請)

    ()入會期間及年齡之認定以 每年農曆九月九日為準。

三、審    查:由本會理事會審查合格後,每人酌發禮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四、經    費:本經費由年度預算社會運動會項目支付。

五、本辦法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呈報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